原始來源bitrss.com
摘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共同發布解釋性指引,將加密資產分為五大類:數位商品、數位收藏品、數位工具、穩定幣與數位證券。當中數位商品、數位收藏品及數位工具明確不構成證券,數位證券仍屬 SEC 管轄,穩定幣則視架構個案認定。此分類特別指明工作量證明與權益證明挖礦/質押活動、以及相關質押收據或可贖回包裝代幣,在所述情境下不構成證券發行或銷售,也確認 1:1 錨定非證券資產且按固定比率贖回之代幣通常不屬證券。此舉大幅降低開發者與軟體提供者的經紀商登記及 KYC/AML 負擔,對比特幣、以太坊、Solana、Cardano、XRP 及 Avalanche 等網絡尤為有…
重點整理
- 開發者在打造鏈上工具、錢包或 DeFi 協議時,能更清楚哪些功能不受證券法規限制;投資者持有的比特幣、以太坊等資產則獲得更高的法規確定性。
- 釐清哪些加密資產無需承受證券法規與隨之而來的 KYC 義務,有助於企業及開發者規劃合規策略。
編輯說明
本頁是 Code & Chain 對公開來源的編輯摘要,可能使用 AI 輔助整理並經自動化流程發布。請以原始來源為準;內容不構成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