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來源Crypto.news
摘要
Brickken 首席執行官表示,AI 交易代理造成的虧損責任應歸屬於授予軟體的權限,而非 AI 本身,因為現行法律不承認 AI 為法律實體。責任可能適用契約法、過失、產品責任或受託義務,取決於誰控制代理及造成損失的原因。若代理在授權範圍內操作,責任可能由使用者承擔;若超出範圍或設計不良,則可能由開發者、平台或機構負責。他們建議明確的委託限制、交易上限、時間限制、撤銷機制與稽核軌跡,並提及 ERC-8226 標準提案。 使用 AI 交易代理的個人與機構需了解責任歸屬,以設定適當的管控。
重點整理
- 企業將需設計嚴格的授權與控制機制,以減少法律糾紛,促進 AI 代理的採用。
編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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