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CFTC 於 9 月 24 日更新加密常見問答,釐清期貨佣金商與衍生品結算機構可把客戶資金投資於 Regulation 1.25 允許資產的合格代幣化形式,前提是代幣化資產保留與標的資產相同或功能等同的法律與經濟權利,並符合流動性、集中度、到期與託管要求。經核准的代幣化資產亦可作為未清算交換的保證金,適用範圍從客戶資金投資進一步延伸。新增問答 Q13 至 Q15 處理紀錄保存:業者可在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上建立並保存監管紀錄,不因鏈上儲存而必須額外保留鏈下副本;但若使用公開無許可網路,須確保網路或區塊瀏覽器不可用時紀錄仍可取回並向 CFTC 申報。
重點整理
- 期貨佣金商與結算機構可採用代幣化公債等資產,提升資金效率;但須自行確保鏈上紀錄在網路中斷時仍可稽核,對營運韌性提出新要求。
- 這是代幣化資產能否實際進入美國衍生品市場資金與保證金體系的關鍵認定,開發者與機構可據此規劃合規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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