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聯準會擬對銀行發行的支付型穩定幣設下嚴格框架:每 1 美元穩定幣至少須有 1 美元合格儲備,並須在兩個營業日內完成贖回。若發行人資本低於最低標準,規則允許甚至要求清算儲備以贖回全部流通代幣,形成穩定性後盾。合格儲備包含美元、聯準會餘額、特定銀行存款、短期美國公債、合格附買回協議與部分投資基金,且必須與其他資產隔離。資本要求方面,前 200 億美元計提 2%、超過 500 億美元部分計提 1%,並須持續申報。配套提案允許受保州會員銀行設立發行穩定幣的子公司,須提交完整申請與業務計畫;一旦申請被認定為大致完備,聯準會須在 120 天內決定,逾期視為核准。
重點整理
- 儲備需隔離並以短天期公債等資產持有,發行人孳息空間被壓縮;規模較小或儲備結構不佳者成本上升,合規穩定幣可能進一步向大型銀行集中。
- 條文級的準備金、資本與贖回時限直接決定穩定幣是否真能維持等值兌換,是評估發行人穩健度的關鍵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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