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來源news.bitcoin.com
摘要
報導指出,法國敦促歐盟監管機構在 MiCA 架構下允許穩定幣的第三方回饋,與歐洲央行及 ESCB 的立場分歧。法國財政部、AMF、法國央行與 ACPR 四家機構建議,穩定幣持有人回饋應受監管而非全面禁止,並提出四項條件:向持有人揭露、不得保證報酬、不得把回饋行銷為儲蓄商品、以及監測對銀行存款的影響。法國仍主張發行人本身不得對穩定幣付息,並希望把質押與借貸納入監管,但不像 ESCB 那樣要求把利息禁令延伸至這些活動。歐盟執委會須於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提出 MiCA 報告,可能據此修法,這場辯論將影響未來穩定幣回饋政策。
重點整理
- 面向歐盟用戶的錢包與平台,短期須準備揭露與不保證報酬的合規版本。
- 在歐洲提供穩定幣產品的團隊,需預判回饋設計是否可能被納管。
編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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